行人相撞案判决书用词引质疑 青岛法院:确实存在不当表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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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,司法文书公开已成为常态,但一些判决书中的表述却频频引发争议。最近,青岛一起"行人相撞案"的判决书用词引发舆论热议,其中"碰撞系双方共同过错所致"等表述被质疑有失公允。这不禁让人思考:在司法公开的大背景下,如何确保判决书既严谨专业又通俗易懂?如何避免因表述不当引发公众误解?

判决书表述争议折射司法文书痛点

在这起行人相撞案件中,法院认定"双方均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",但判决书中的"共同过错"等表述引发争议。专业人士指出,司法文书既要体现法律专业性,又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理解能力。现实中,不少判决书存在专业术语堆砌、表述模糊等问题,导致当事人和公众难以准确理解判决依据。这种"法言法语"与大众认知之间的鸿沟,正是当前司法文书改革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。

法院回应承认表述不当体现司法进步

针对舆论质疑,青岛法院迅速回应,承认判决书中确实存在"表述不够严谨、不够恰当"的问题。这种直面问题、及时回应的态度值得肯定,展现了司法机关接受监督的诚意。近年来,从"电梯劝烟案"到"正当防卫"系列案件,司法机关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越来越主动,这种开放透明的姿态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。但更重要的是,要从个案反思上升到制度完善,建立司法文书表述的规范标准。

司法文书表述规范亟待建立统一标准

当前我国司法文书写作缺乏统一细化的表述规范,不同法官对同一事实的表述可能存在差异。法律界人士建议,应当建立司法文书表述负面清单,明确禁止使用可能引发歧义或不当联想的词语。同时,可以引入"通俗化翻译"机制,在保持法律专业性的基础上,用更平实的语言解释专业术语。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推行的裁判文书改革,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,但具体到表述细节,仍需进一步细化规范。

公众法律素养提升需要双向努力

这起事件也反映出公众法律素养与司法专业化之间的张力。一方面,司法机关要改进文书表达方式;另一方面,公众也需要提升法律理解能力。建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通过典型案例解读等方式,帮助公众理解司法裁判的逻辑和法律术语的含义。同时,媒体在报道司法案件时也应当避免断章取义,要全面准确地传递判决要旨,避免因片面解读引发不必要的争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