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创作能否称为作品?国内外案例对比分析
随着AI绘画、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爆发式发展,一个尖锐的问题正引发全球热议:由算法自动生成的内容,究竟能否被称为"作品"?从自媒体博主用AI生成插画引发版权争议,到作家协会集体抵制AI写作,这场关于创作本质的讨论已从技术圈蔓延至法律、艺术、伦理等多个领域。当美国版权局拒绝为AI生成图像注册版权,而中国法院却在一起案件中承认AI生成内容的独创性时,我们不得不思考:在人类与机器协同进化的新时代,创作的定义是否需要被重新书写?
法律天平的两端:版权认定的全球分歧
美国版权局在2023年2月发布的《AI生成作品版权指南》中明确表示,缺乏人类作者"创造性输入"的内容不受保护。这个立场在"猴子自拍案"和"天堂之案"中早有体现。而中国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23年11月审理的AI文案侵权案中,却认定涉案AI生成内容具有独创性。这种差异暴露出各国对"创作主体"理解的根本分歧——当AI从工具升级为"协作者",传统版权法的"人类中心主义"正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。
艺术界的撕裂:从抵制到拥抱的光谱
国际摄影奖"索尼世界摄影大赛"2023年将大奖颁给AI生成图像后,引发摄影师集体退赛抗议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中央美术学院今年开设的"AI艺术创作"选修课报名人数爆满。艺术评论家指出,这种分裂反映的是对创作本质认知的代际差异:老一辈创作者坚守"灵魂投射"的浪漫主义创作观,数字原住民则更认同"人机共生"的实用主义理念。值得玩味的是,无论反对还是支持,双方都在使用"作品"一词讨论AI产出物。
技术黑箱中的创作意志:算法算不算作者?
DeepMind发布的音乐生成系统Lyria能模仿任何歌手的风格,但其技术白皮书揭示:系统决策过程涉及数百万个无法追溯的参数调整。这引发哲学层面的诘问——当AI基于数十亿人类作品训练,其输出是"学习"还是"抄袭"?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专家指出,当前大模型的"涌现能力"已超出程序员预设范围,这种不可预测性恰恰符合艺术创作的定义特征。但反对者认为,缺乏明确创作意图的随机组合,本质上与猴子敲出莎士比亚文集无异。
产业实践的悖论:使用者成为新作者?
Adobe的Firefly系统要求用户输入至少35个字符的提示词才能生成图像,这个设计暗含法律策略——通过强化人类参与度来满足版权要求。无独有偶,中国某AI写作平台将"修改次数"作为确权依据。这种"技术性确权"催生出新型创作关系:用户通过迭代提示词引导AI产出,其角色从消费者转变为"创作总监"。但这种将版权简化为操作步骤的做法,是否模糊了真正创作行为的边界?某出版社编辑透露,他们现在要求AI辅助作品必须标注具体的人类创作占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