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就“行人相撞案”道歉:执法公正,普法莫拉开“距离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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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好走着路,与前方突然转身往回走的路人相撞。前方行人被撞骨折,有十级伤残鉴定书。后方行人因未保持安全距离,被法院判赔7万元?

近日,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在普法镜头中提到的这起案例,引发舆论热议。“保持安全距离”的走路“新规”,令网友百思不得其解。据央视新闻报道,李沧区法院最新回应,普法中关于原告“突然转身往回走”的表述错误,事实是“缓慢转身站住”;关于被告“未保持安全距离”的表述不恰当,应是“从后面左右张望、快步前行,未注意前方情况”。法院同时提供了事发现场视频,并向公众道歉。

视频截图

差之毫厘,谬以千里。“行人未保持安全距离”的释法说理,与公众对交通安全的理解大相径庭。公众基于涉事法官失实、失准的事故表述,质疑判决的合理性,无可厚非。“走路保持安全距离,否则违法”,虽然是一句调侃,但也说明公众对判决带来的担忧。好在李沧区人民法院以视频为证,及时还原了事件全貌,纠正了错误表述。基于事实证据的责任划分和逻辑推演,显然更能让公众理解和信服。积极回应公众关切,并公开检讨道歉,体现了法院不护短的态度,是对普法差错的及时纠偏;最新回应也是对原案例的又一次普法,每个人在公共空间中的行为活动,应以尊重他人安全为基本前提。

近年来,很多法官讲述的普法故事深受欢迎。这起普法乌龙则给普法者提了个醒,普法可以讲故事,但情节和判决理由不能违背常情常理;普法形式需要创新,通俗易懂的语言或可降低公众对法律条款的理解门槛,但法律用语含糊乃至扭曲事实的表述必会消解法律的严肃性,甚至破坏司法的公信力。一次不规范表述的破坏力,或许顶得上一次不公正的判罚。

无论是执法还是普法,都是公平正义的化身。以案说法容不得法理和事实的疏漏,白纸黑字法律条文容不得差错。去年3月,浙江省诸暨市法院一份刑案判决书出现多处低级错误,其中最离谱的是把一笔借款多写了一个“万”字,同样引发舆论风波。法律工作是包含事实核查、程序纠错、沟通反馈的动态过程;司法的权威,既建立在严正的判决之上,也需要严谨的司法表述;同时,还需要对错误表述及时修正。只有尽最大努力向公众展现法治诚意,才能最大程度维护法律威严。

普法工作水准高低,直接关系能否正确引导公众行为,容不得“想当然”的随意发挥。当地法院的最新回应,算是一堂对“普法”的普法课。执法严明公正,普法莫拉开“距离”;普法的一言一行都契合法治精神,才能让法律更加深入人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