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家大行取消监事会,股东权益如何保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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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中国金融业改革步伐明显加快,从利率市场化到金融科技赋能,再到公司治理结构优化,每一项变革都牵动着千万投资者的神经。就在近期,包括工商银行、建设银行在内的多家大型商业银行相继宣布取消监事会,这一重大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立即引发市场广泛关注。在传统公司治理"三会一层"架构中,监事会本应肩负监督职责,如今这一重要制衡机制被取消,无数中小股东不禁要问:我们的权益该如何保障?

监事会退出历史舞台的背后逻辑

监事会制度在我国公司治理实践中长期存在"形同虚设"的尴尬。数据显示,2022年A股上市公司监事会平均履职次数仅为4.7次,远低于董事会12.6次的平均水平。部分银行的监事会甚至沦为"橡皮图章",既缺乏专业人才配备,又缺少实质性监督手段。此次改革并非简单取消监督职能,而是将监督权责整合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,通过优化审计委员会、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机构配置,实现监督效能的实质提升。

国际经验下的监督模式转型

纵观全球公司治理实践,单层制和双层制各具特色。英美等国的单层制董事会中,独立董事占比通常超过50%,通过严格的委员会运作实现有效监督。德意志银行等欧陆企业则保留监事会,但赋予其任命董事的权力。我国此次改革更接近新加坡模式,即在单层制框架下强化董事会监督职能。汇丰银行早在2015年就完成类似改革,其独立董事主导的治理架构反而提升了决策效率和监督质量。

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新防线

取消监事会后,股东权益保护需要构建新的"安全网"。一方面,证监会要求改制银行必须将独立董事比例提升至1/3以上,且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董组成。另一方面,投资者关系管理将更加透明,包括强制披露重大事项的独董意见、建立股东沟通专项机制等。招商银行试点显示,改革后中小股东提案采纳率反而从62%提升至79%,说明治理效能确实得到改善。

市场化约束机制的协同发力

除了内部治理优化,外部监督体系也在同步强化。银保监会近期明确将"公司治理有效性"纳入监管评级,不良治理可能直接影响机构展业。同时,机构投资者正在发挥更大作用,社保基金等长期投资者已开始对治理缺陷企业投反对票。蚂蚁集团等科技企业推行的"合伙人制度"也证明,多元化的治理创新可能带来更优的制衡效果。

这场深刻的公司治理变革,既是对国际先进经验的借鉴,更是对中国特色的探索。当传统的"形式监督"让位于实质性的"效能监督",当纸面上的权力制衡转化为真实的治理提升,股东权益的保障反而可能步入新阶段。不过,改革成效最终还要经受市场检验,需要监管机构、企业和投资者共同构建健康生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