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持刀杀人后父母带其做精神鉴定,法律专家:需综合判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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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精神障碍患者暴力伤人事件频发,引发社会对精神鉴定制度的热议。从重庆男子当街持刀行凶到上海瑞金医院恶性伤医案,每起悲剧背后都牵动着公众敏感的神经。最新曝光的"女子持刀杀人后父母带其做精神鉴定"事件,再次将司法精神病鉴定这个专业领域推向舆论风口。当冰冷的刀刃遇上模糊的精神边界,我们该如何在保障人权和维护公共安全之间找到平衡?

精神鉴定何以成为"免罪金牌"

在诸多恶性案件中,精神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决定嫌疑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证据。部分案件显示,确实存在家属在案发后急于申请精神鉴定的现象。法律专家指出,我国《刑法》第18条明确规定"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",但实践中存在两个认知误区:一是将精神疾病与无刑事责任能力简单等同,二是误认为只要取得精神病诊断就能免除刑罚。事实上,司法鉴定需要综合评价被鉴定人作案时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。

司法精神鉴定的三重困境

当前精神鉴定体系面临三大现实挑战:首先是鉴定标准不统一,不同机构对同一被鉴定人可能做出差异结论;其次是鉴定程序启动权争议,办案机关与嫌疑人家属常对是否启动鉴定存在分歧;最棘手的是事后鉴定难题,距案发时间越久,准确判断行为人作案时精神状态越困难。北京某三甲医院精神科主任透露,部分家属会刻意强调患者病史,而忽视案发时的具体情境,这给鉴定工作带来干扰。

平衡人权保障与社会安全的立法探索

针对精神障碍者涉暴力犯罪问题,多地开始探索"强制医疗+社区监管"的二元模式。上海已试点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电子档案系统,对高风险人群实行动态管理。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指出,未来立法应考虑建立"临时强制鉴定"制度,对涉重大暴力案件嫌疑人,办案机关可先行委托鉴定,避免因家属不配合导致证据灭失。同时要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,通过交叉质证确保鉴定意见的客观性。

这起女子持刀杀人案折射出的,是整个社会对精神卫生法治化管理的迫切需求。当精神健康问题与公共安全产生交集时,既不能因噎废食剥夺患者权利,也不可矫枉过纵危及他人安全。或许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完善的技术标准,更是对生命权平等保护的法治共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