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北大学回应‘副校长成首富’事件:系合法收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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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高校教师薪资待遇问题频频引发社会热议。一边是青年教师为"非升即走"的考核压力叫苦不迭,一边是部分高校领导被曝出惊人收入,这种"冰火两重天"的现象不断刺激着公众神经。近日,西北大学副校长因持股企业上市成为"首富"的消息在社交平台持续发酵,校方"合法收入"的回应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,将高校薪酬体系这个敏感话题再次推向风口浪尖。

高校教师收入差距引发社会质疑

在西北大学事件曝光后,有网友梳理发现,近五年已有7位高校教授因持股企业上市跻身亿万富翁行列。这种现象在理工科院校尤为突出,部分拥有核心技术的教授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获得巨额财富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人文社科领域教师往往只能依靠基本工资和课时费,年收入普遍在10-20万元区间。这种因学科差异导致的收入鸿沟,正在动摇公众对教育公平的认知基础。

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如何界定

西北大学在声明中强调,副校长收入来自"技术入股和科技成果转化"。根据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,高校科研人员可通过技术转让、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获得收益,其中个人所得比例最高可达90%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如何区分职务发明与个人成果、如何平衡学校与个人利益仍存在灰色地带。某985高校科研处负责人透露,部分教授会刻意淡化学校资源支持,将集体成果包装为个人技术进行转化。

象牙塔里的商业边界争议

事件中的副校长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,这种"学商两栖"身份引发争议。教育学者指出,高校领导参与企业经营可能带来三重风险:一是分散办学精力,二是滋生利益输送,三是扭曲科研导向。虽然教育部2017年就出台规定要求校级领导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,但对"历史形成的持股情况"留有过渡期。这种政策弹性空间,恰恰成为舆论质疑的焦点。

薪酬制度改革迫在眉睫

多所高校人事部门负责人表示,现行薪酬体系已难以适应创新发展需求。一方面基础工资严重滞后市场水平,导致青年人才流失;另一方面创收渠道缺乏规范,容易诱发道德风险。中国人民大学近期试点"年薪制",将教授收入明确划分为基本薪酬、绩效奖励和成果转化三部分,试图建立更透明的分配机制。这种改革能否破解当前困局,仍需实践检验。

西北大学事件犹如一面多棱镜,折射出中国高等教育转型期的复杂生态。当知识资本与金融资本深度耦合,如何守住教育初心、平衡效率与公平,将成为考验高校治理能力的重要命题。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征程中,或许需要更多制度创新来回应社会的期待与质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