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首富竟是西北大学副校长?校方回应来了
近年来,高校教师与企业家的双重身份频频引发社会热议。在"教授创业""学者下海"成为新常态的背景下,公众对高校教师商业行为的边界讨论愈发热烈。就在近日,"陕西首富竟是西北大学副校长"的消息不胫而走,迅速登上热搜,将高校教师经商这一敏感话题再次推向舆论风口。这一事件不仅牵动着教育界的神经,更折射出当下社会对学术权力与商业利益交织的深度关切。
副校长商业版图引发舆论哗然
据公开资料显示,涉事的西北大学副校长名下关联企业多达十余家,涉及房地产、金融投资、生物科技等多个领域。其中由其控股的一家生物医药企业估值已超百亿,这也使其个人财富被估算为陕西首富级别。这一发现立即在社交平台引发轩然大波,网友纷纷质疑:"副校长哪来这么多时间经营企业?""高校领导经商是否会影响教学科研?"更有校友爆料称,该副校长经常缺席学校重要会议,疑似将主要精力放在商业活动上。
校方紧急回应争议事件
面对舆论持续发酵,西北大学宣传部在事件曝光48小时内发布正式声明。校方表示,该副校长确实参与部分企业经营,但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了报备,其商业行为"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"。声明特别强调,该副校长分管的行政工作"考核全部达标",所负责的学科建设"取得显著成效"。不过这份回应并未平息质疑,有教育专家指出,声明对"实际工作时间分配""企业收入是否影响职务行为"等核心问题避而不谈。
教育部新规下的模糊地带
2020年修订的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明确规定,高校领导不得在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。但现实中存在诸多变通做法:有的以亲属名义持股,有的通过技术入股形式参与。法律界人士分析,当前规定对"隐形经商"缺乏有效约束,像本案中副校长通过股权代持等方式实际控制企业的情形,就处于监管灰色地带。更值得关注的是,部分高校将教师创办企业视为"成果转化"的政绩,这种导向可能变相鼓励了教师经商行为。
学术权力变现的潜在风险
教育廉政研究专家指出,高校领导经商极易引发三大风险:一是利用学术资源为企业谋利,比如将科研项目定向输送给关联企业;二是影响职务行为公正性,在人才引进、设备采购等方面倾斜自家企业;三是挤占本职工作时间,导致管理效能下降。某985高校审计报告就曾披露,个别院系领导因经商导致分管工作出现重大疏漏。本案中副校长掌控的生物医药企业,与西北大学重点学科高度重合,这种业务关联性尤其令人担忧。
公众期待更透明的监管机制
舆论场中,超七成网友支持建立高校领导干部经商"全链条公示制度",要求公开其所有关联企业、持股比例、经营情况等信息。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专家建议,可借鉴金融系统"任职回避"做法,对高校领导实施"行业禁入"管理。也有声音认为,应该区分对待技术入股与经营性投资,为正当的科研成果转化留出空间。这场风波背后,反映的是社会对构建"亲清"校商关系的普遍期待,如何平衡学术自由与权力约束,仍需制度层面的智慧设计。